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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树恩中学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 

所属分类:教育法规  发布时间:2024-12-11  点击量:19 字号:- 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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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学生的安全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学校与课任老师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责任,教育督促学生注意校内外的人身安全,杜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。   

1、上课时要清点学生人数,对缺席学生要及时询问去向,作好记录,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。     

2、针对上课时出现的意外情况,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,教师要及时作出处理,并组织好学生,切实保障好学生的人身安全。    

3、维护好学生秩序,避免出现起哄、拥挤、下位等现象,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课堂。确有特殊情况的,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汇报。   

4、要维护好课堂秩序,防止出现打架、斗殴等伤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故。    

5、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,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,妥善化解各种矛盾,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。    

6、有实验课的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来进行实验,要保证实验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,特别重视有危险的化学药品,注意防范实验操作过程中的用电安全、防火等一切安全隐患。    

7、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。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、致死等严重后果的,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     

8、按照值班工作分配,及时到岗、认真值班,填写好学校安全工作日记。

学校教师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,因工作疏忽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,年度考核、晋级评优均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,课任教师将承担相应责任,并给予通报批评,对因玩忽职守、失职、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,要依法严肃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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